谷歌旗下的Chrome浏览器是目前全球范围内用户数量最大的浏览器,但是近日这款浏览器却给谷歌带来了麻烦。前朗讯工程师Alfonso J Cioffi在2013年将谷歌告上法庭,控诉Chrome浏览器侵犯了四项反恶意软件专利,并且得到了德克萨斯州一个法院的支持,判决谷歌赔偿其2000万美元。
在法庭上,文件显示该4项专利被授予了前朗讯工程师Rozman Allen和Alfonso J Cioffi,而Allen在2012年就已经去世。这起诉讼并不容易,在2014年的审判中,地区法院法官Gilstrap曾经驳回过此诉讼。但是, Cioffi和Allen的家人随后决定向联邦法院提起上诉。
经过联邦法院的裁定,Gilstrap的判决被认为是错误的,因为其对“网页浏览器进程”的含义解释存在明显误读。联邦法院认为,根据原有解释,“网页浏览器进程”必须能够访问网站,无需使用另一个网页浏览器进程。这就表示Chrome浏览器的一个组件侵犯Cioffi专利权。
联邦巡回法院在裁决中还指出,除保护“关键文件”以外,暂时没有证据表明Cioffi试图利用他的发明做出其他任何事情,因为这个概念是相关领域技术人员广泛理解的。
尽管Google方面也呼吁美国最高法院审理此案,但惨遭拒绝。不过谷歌对此事件仍然持乐观态度,谷歌还是相信专利是无效的,Chrome并未侵权。